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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唐时华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3:53:59  浏览:85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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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
??晋宁县人民法院建设工作纪实

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是新时期法院建设的一个关键,它是法院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包含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各项内容的一个有机整体。在新时期的法院建设实践中,只有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法院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以增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才能适应时代的挑战与需要。
近年来,滇池湖畔、郑和故里的晋宁县人民法院,在以何家华院长为“班长”的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先进的司法理念为先导,紧紧围绕现代化法院创建工作,全面加强了法院管理和改革力度,将现代司法理念渗透和落实到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审判管理、制度管理和物质装备建设等诸多方面,全力探索和实践符合现代化法院要求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为加快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现代审判理念,保障与服务职能并重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要维护司法公正,关键还是在案件的审判。晋宁法院党组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全院干警要站在审判工作为社会大局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铁案思想和精品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审判工作的职能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
具体审判工作中,晋宁法院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以审判流程管理和审限预警制度为核心,切实解决超审限问题,全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贯彻“两便”原则,不断完善便捷高效的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把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措施作为重点,实行司法人文关怀。对于涉及改革的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官站在发展的高度,认真分析产生纠纷的历史背景,积极支持依法进行各项改革,确保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加大调解力度,能调解结案的则调解结案,不能调解的也要做好疏导、解释和说理,真正达到案了事了的审判效果。完善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进一步扩大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的范围,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从而真正在法院审判中体现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和司法惠民的思想。
二、与时俱进,八项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执行工作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为真正解决这一问题,晋宁法院提出特色鲜明的八点做法:一是由院长直接分管执行工作。从2003年起,由院长直接分管执行工作,从而保障了执行工作的有力领导;二是从源头上把好规范关。专门在审判管理规定中就执行工作的重点环节作了详细规定,该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注重从源头上对执行工作进行规范;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执行回告制度,并配套制作了执行案件流程表、执行案件资产登记表等表格,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进展一目了然;四是有的放矢地采取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的方式,攻克“钉子案”和“骨头”案。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进行周密计划,充分准备,集中力量强制执行,通过这一方式,带动了大批案件的自动履行;五是规范拍卖行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到案的财产及时处理,防止久拖不决。涉及多项财产拍卖的,必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重大的拍卖会,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程序上保障了拍卖的规范性,避免了执行财产处理的随意性;六是以案释法,扩大影响。选取有影响的赡养、抚养和劳动报酬等案件,召开执行现场会,并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影响;七是加强执行工作的调研和情况通报。院领导带队到全县各乡镇进行调研,专门听取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内部执行专报的形式通报到各乡镇主席团,使人大代表能及时了解执行工作的情况和困难;八是讲究执行策略和艺术。针对个案的特殊情况,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防止在执行中造成矛盾激化。
三、 人性化管理,现代法院工作的基石
纵观当代法治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法院管理的现代化是现代法治的需要,也是司法文明的标志,管理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司法文明就越发达,法院的现代化程度也就越高。通过管理方式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突破,以管理的现代化作为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先导,以现代化法院建设作为促进法院进一步实现管理现代化的手段,才能全面有效地推动法院建设的实践和创新。
为克服“人管人”存在的弊端,用制度管人,晋宁法院通过对先进经验的吸收并结合本院实际,全院干警积极参与酝酿、讨论,通过集思广益,相继出台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综合行政管理规则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该系列规则的特色在于:一是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严格分开,责任到人,环环相扣,鼓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提倡“树公正法官形象,求精品案件质量”;二是严格按照流程管理,完善微机审限预警制度和专门人员督促制度,避免了监督链条上的“真空”环节出现;三是成立院长为首的案件质量考评小组,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和考核,于每季度末通报案件质量检查情况;四是从法院的案件卷宗入手,进行承办人自查与质量考评小组复查相结合,层层把关,确保质量。真正做到了立案规范准确、审判高效公正、执行合法快捷、监督适时有力,;五是将评选先进个人、晋职晋级与各种考核严密挂钩,构筑起一个推荐优秀人才的平台,同时建立了末位淘汰制,真正实现“有情领导、无情管理、绝情制度”,从而形成一套“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才选拔机制。六是在行政管理中,厉行节约,倡导建立节约型法院,同时将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有机结合,真正体现为审判一线服务的大局思想。
整套内部管理规则既坚持原则又结合实际,同时对每个环节辅以配套措施,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干警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危机感增强了,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发展,达到整个内部管理的良性循环。
四、人才强院,新时期法院建设的必由之路
法官是社会的精英,是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要做一名优秀的法官,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和表率意识,努力实现不断地自我超越。要有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刚直不阿,不徇私情的优秀品格;要有正直、无私、善良、果断、智慧、理智、谨慎、谦虚的优秀品质;要有惩恶扬善,弘扬正义,扶正祛邪的社会良知。而作为新时期的法院建设,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法院将面对新时期的机遇与挑战,走法官职业化的道路,实行人才强院才是法院改革、发展的根本。积极做好得人心、稳人心和暖人心的工作,营造一个厚德载物、人尽其才的环境,用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用事业留人。
晋宁法院一直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人才兴院、人才强院、政治建院的方针,重视人才培养,如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考试,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方式,遴选优秀法官走上领导岗位,始终坚持对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岗位,干成事的给地位,用公开透明程序选人,用重实绩、重素质、重民意、重潜力的标准选人,使每一位干警都能安心工作,更好地自我定位,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通过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今天的晋宁法院正呈现出风正、气顺、干劲足的良好局面,社会公信度和声誉日益提高,确保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实现,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发表调研文章、宣传信息百余篇,多种做法被昆明中院、云南省高院以简报形式转发全市、全省各级法院。2004年度的结案率达到95.13%,执行结案率达到86.94%,并荣获2004年度昆明市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




作者: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 唐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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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2-04-22

教社政函〔2002〕7号


  现将《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2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2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今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02年工作安排的精神,2002年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围绕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二、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要继续推进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工作。继续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进一步提高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宣传“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深入上下功夫,在落实上下功夫。

  在继续做好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去年秋季以来高校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的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型和经验,在教育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兴起宣传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辉煌成就的热潮,为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按照中央精神,及时部署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的理论学习,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使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人心。

  2、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积极推进师生思想道德建设
  继续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特别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绩,展望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光辉前景。根据国内、国际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举办形势报告会,并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作出的重要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来。

  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一是整体规划学校道德教育的科学体系,做到大、中、小学道德教育区分层次、整体衔接。

  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学生道德建设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把《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有关要求融入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课、中学思想政治课以及小学思想品德课教育教学之中。同时结合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等新课程标准的制定,把《纲要》对公民的有关要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融入进去。

  三是突出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健全升挂国旗、唱奏国歌制度,激发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

  四是以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开展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试点工作,广泛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以及尊老爱幼、扶残助残、手拉手、扶贫支教、“三下乡”、保护环境等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研制《高等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六是以师德建设为龙头,通过研制《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校师德行为规范》、《中小学师德行为规范》和《师德建设评估标准及实施办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校道德水平的提高。

  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研讨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增强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规范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拟组织开展“2002年‘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我和我的祖国’大型诗歌咏唱会电视直播活动”。

  四是积极探索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学生党团组织进公寓,辅导员进公寓,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进公寓,校园文化进公寓,安全保卫工作进公寓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五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整顿。组织好“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3、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社区服务等活动。继续组织实施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为2008年奥运会做贡献的志愿者活动。

  三是加强对高校学生社团组织的指导,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各类健康有益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

  四是组织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经常性的助学活动。

  五是加强校内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更多健康文明的活动阵地。

  紧密配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西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东部地区与中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二是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同推进“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增加受助学生名额,将资助范围扩大至中部省份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并在中西部各省(区、市)选择重点高中开设资助贫困学生的“宏志班”。

  三是与共青团中央继续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扩大研究生支教团规模,增加受援范围,共同做好研究生支教工作。

  教育部机关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处室”评比活动。
  4、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加大典型宣传的力度,集中宣传一批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继续组织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宣传师德典型;大力宣传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青少年学生的典型。用先进典型的事迹和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用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

  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作风,弘扬克己奉公、甘于奉献、讲求实效的精神。抵御社会上不正之风对教育领域的影响。积极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端正学术风气、学术道德的教育,并进一步完善人事考核制度和科学的学术发展与评价机制,建立学术惩戒处罚制度,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要加强对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和新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4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46号)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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