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遭遇“执行难”之后/王俊杰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1:42:10  浏览:92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遭遇“执行难”之后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俊杰


[内容提要] 遭遇“执行难”之后,应该怎么办?执行机构改革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执行现状是进行执行机构改革的外在原因,执行权性质是我国执行机构改革的内在原因,那么执行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执行机构改革的发展前景如何?笔者在此作了粗浅分析。
[关键词] 执行权 执行机构改革
[正文]
引言
  基于“执行难”的现实情况,思索如何对执行体制进行改革才能充分应对“执行难”,使执行变得容易,于是对执行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大胆构思执行体制的调整与重建。
对执行权的认识是以传统的司法权观念为基础的,当初建立的执行体制没有具体分析执行权的性质,模糊了其中行政权、司法权的区别与联系,司法权的行政化是将执行权完全纳入司法权体系的根本原因,同时这也就形成了现行的执行体制。
笔者认为:执行权虽是一种国家权力,但它与司法权、行政权有着根本区别,执行权并非一种单纯的司法权或行政权,而是集司法权(执行裁判权)、行政权(执行实施权)于一体的权力,从国外的“三权分立”机制到我国国家机关分权行使国家权力,均表明这样一个原则,权力性质不同,权力主体也应当有所不同,应根据权力的性质确定行使权力的机关。因此,执行权应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专门执行机关行使,要改革统一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权的现状,人民法院不应既拥有司法权,又拥有行政权,应当将执行实施权从人民法院所拥有的权力中分离。在国外也鲜见法院同时承担执行裁判文书任务的现象。
一、我国执行现状------执行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所谓“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这是我国的一种独特现象,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达当事人后,因种种原因该生效裁判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难以实现。“执行难”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制体系的权威性,造成了民众对国家法治现状的“信任危机”。裁判文书成为“法律白条”,人们不禁要问,法律公正何在?法律威严何存?
究其根源,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执行权过于集中,人民法院集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于一身;现实中执行机关常常受制于人、人民法院的“婆婆”太多;执行程序中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当事人对执行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在心理上反感;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主要是文职法官,在执行实践中特别是强制执行过程中显然力不从心……等等诸如此类的因素都是造成目前执行现状的直接原因。
目前,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采用的是“一条龙”式的工作模式,一个执行案件立案以后,一切由执行员包办,如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处罚,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执行款物的交付等都由执行员负责,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这在客观上必然导致执行权的滥用。而我国目前关于执行工作尚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有关执行工作的具体规定均散见于诸如《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之中,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九八年颁布了《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执行工作作出了相对全面的规定,但这只是司法解释,在效力上并不及法律、法规,并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目前执行现状,首要的问题就是改革我国现有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作为人民法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已经日益显现出它不合理的一面。因为,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只要依照法律对各种争议做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至于怎样落实这些评价,如何把权利落实到胜诉的一方,根本就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为了保证执行独立、公正、高效,就必须改革现有的人民法院执行体系,将“平行管理”模式改为“垂直管理”模式,将执行权收归专门的执行机构行使,由此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改变“债权人流泪,债务人陶醉”的现象。
二、执行权的探讨------执行机构改革的可能性
从本质上看,执行权是利用国家权力的介入,从而实现私权权益的一种权力,它既不是完全归属于司法权,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权,其性质定位应是“相对司法权”。即:执行权是由于司法权衍生出来的,是司法权的继续,是形成完整的司法权的一部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子争议”的发生。例如,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处罚、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被执行主体的变更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均依赖于司法权的行使,这部分权利归属于执行裁判权,是执行权的一部分,但执行权又并非属于完全司法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还有许多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执行措施,特别是在到强制执行时,这些执行措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行政权的表现,也就是说执行权是一种“相对司法权”。在此,笔者认为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属于司法权的一部分,应交于人民法院行使,而执行实施权则是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应由专门执行机构行使。
根据宪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含执行裁判权)。故审判权是唯一由人民法院行使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唯一的权力,而执行权(主要指执行实施权)是以国家武装力量作为后盾,体现法律强制力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故而执行权应当分权行使。而我国目前由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来行使执行权的做法,与古代由行政长官掌握司法权一样,反映了我国诸权不分的法律传统。这既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也不符合执行工作性质的要求。
事实上,司法裁判的执行,本身就是一项行政性质浓厚的政府事务。现实中,执行权交由人民法院行使,这样易造成权利过于集中,不仅效率低,而且在机制上形成了司法腐败的温床,这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要求背道而驰;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其价值取向是追求司法公正,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而执行工作其价值取向则是在执行依据生效的情况下,追求行政效率,实行的是职权主义,故而执行工作的性质也要求执行机构进行改革,要求执行中的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两种权力由两个不同部门的人员来行使,这不仅克服了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而且会形成有效的分权制约机制。
执行机构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就是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的建立,即将执行权划分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由不同的机构和人员分别行使。行使执行裁判权即作出评价、判断是非,应当奉行中立、被动、公平的原则。而执行实施权的行使则是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应坚持积极、主动、高效的原则,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停止执行程序。这不仅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而且在现实的条件下此项改革必能建立裁判、执行、监督既分离制约又协调高效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
三、执行机构改革的具体措施
面对“执行难”各地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如在人民法院内部对现在的执行庭进行改革设立执行局;人民法院实行执行申请权登记规定;推行“执行权运行阳光工程”等等,均为“执行难”的解决提供了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但笔者认为这些措施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基于对执行权性质的分析、认识,笔者认为当前对执行机构改革着重点应该是:在人民法院以外单设专门执行机关,将执行实施权交由单设的专门执行机关行使。该机关的性质是行政机关,直属国务院,主管全国的司法、行政执行工作,下设置一个主管司法裁判执行的司法执行局,并根据行政区划在全国建立垂直领导的执行体系,由中央财政保证其运作经费,配备专门的执行人员,从组织保障、经费支持、人员配备等各个方面对执行工作予以保证。
在进行机构改革的的同时,制定专门的《强制执行法》,对执行工作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规范,对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使执行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可参照各地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措施,如实行执行申请权登记规定,对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实行先行登记,对暂时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先行登记立案,中断执行时效,同时专门执行机关可主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改变目前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做法,从而减轻了申请执行人举证责任,扭转了申请执行人不利的法律地位,更好地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还可参照《行政处罚法》,增加对重大执行行为的听证程序,专门执行机关对于执行标的重大、采取对被执行人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措施时应提前告知被执行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的听证要求,专门执行机关应及时组织听证活动,依据《强制执行法》进行公正裁决,当事人对执行行为不服应允许其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消除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的直接抵触情绪,积极主动配合专门执行机关履行法律义务。
四、执行机构改革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如果将上述执行机构改革方案付诸实施,就必须修改如《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将执行机构改革与《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同步进行,同时将《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结合起来,建立起独立、完整的执行体系。
在执行机构进行改革,建立起专门执行机关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问题怎么处理呢?《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里的“审判活动”应从广义上理解,它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而且还包括人民法院行使执行裁判权的法律行为。审判权不仅仅包括纠纷解决权,还包括调查权、调解权、执行裁判权等一系列与纠纷解决这个主体性权力相关联的权力,无论是主体性权力还是关联性权力,都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产生的审判权能。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行使执行裁判权的活动,统一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五、执行机构改革的前景展望及发展
执行机构改革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执行难”说到底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正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那么为了解决“执行难”就必然会遇到这些问题。但执行机构改革的“阵痛”过后,必然是一片美好的蓝天。
当事人拿到生效的裁判书,义务方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裁判书所规定的义务,权利方则可在法定时间内向专门执行机关申请执行,专门执行机关接到申请后,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按照裁判书所规定的义务予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由专门执行机关先行登记,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随时执行;如果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或出现执行中止、执行和解、代位执行等情况后,经执行人员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再交由专门执行机关执行;对于执行标的重大、采取涉及被执行人的人身或其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及时、公正的举行听证会;对于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这样一个完整的执行过程得到实现,“执行难”问题也便迎刃而解了。
专门执行机构的发展,必然会导致执行机构的专业发展,最终结果必然是形成一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高效运行的政府机制,整个社会形成一个良性的权力制衡架构。到那时决策公正、执行高效、监督有力,人们将有感“执行易”。

注:本文所议执行均指民事执行;
参考文献:
刘汉才《司法警察行使执行权的思考》
汤维建《检察机关应有权对民事执行程序进行法律监督》
冯琦 《解决“执行难”机构改革当先行》
游振辉《走出执行难的误区》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
赵海峰“法国民事强制执行法”《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
常怡“完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中国法学》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保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以下简称《专家手册(2012年版)》)。现予印发,供在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中使用。
《专家手册(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邴媛媛 杨荣臣  联系电话:010—59957687 59957683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yuanpingshen010@126.com

附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



附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doc 7946902a9f992d6e3faf50a0d4d58bd3.doc (3.30 MB)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
专 家 手 册
(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一二年六月


目 录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1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2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3
评审工作预备会…………………………………………………4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6
评审工作反馈会…………………………………………………7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8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10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医药服务功能)………11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中医药服务功能)……14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功能)……………15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综合服务功能)………23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24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29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29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139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139
临床类别医师考核试题………………………………………199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评审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培训本评审组的成员并答疑。
(二)负责撰写评审报告或指定专家组成员撰写,并按时提交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
(三)向评审组织反馈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职责
(一)服从组长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及专家手册要求,认真开展评审。
(三) 按照评审日程,按时报到和撤离,中途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三、评审专家组要求
(一)熟悉《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及相关文件;了解评审工作内容和意义;掌握基本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1天到达被评审医院所在地。
(三)召开预备会议,落实评审各项工作和材料准备。
(四)遵守评审纪律,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乱表态。
(五)着正装,佩带相应证件。准备手提电脑。
(六)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得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活动。
(七)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八)使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专家来源 专业组 人数 任务分工
外省 管理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临床科室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
重点专科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药事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护理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六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
本省 管理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
医疗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一、二”和“四(一)、(二)、(三)”,以及第三章的“五”
其他专业组 检验输血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一)”和“四(五)”
病理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二)”
影像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三)”
医院感染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四)、(六)”
合计 18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组培训、分组、分工,互相熟悉,学习评审标准。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无。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时间
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报到后。
六、内容
(一)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对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熟悉评审指标和评审方法。
(二)进行评审工作的任务分解,根据承担的任务分发评审的相关记录表。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明确各自的任务,熟悉承担任务的指标和检查方法,了解相关记录表填写的要求。

评审工作预备会

一、目的
介绍评审组成员和医院领导人,并对评审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作阐述。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一)医院领导。
(二)负责协调检查日程的医院工作人员。
(三)医院指派的其他人员。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内容
(一)介绍评审组全体成员。
(二)介绍医院领导组成员。
(三)评审人员介绍评审日程安排方面的问题和主要活动。
(四)说明评审的标准及相关问题,介绍评审方式、方法,需要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五)确定评审日程。了解被评审医院的准备情况,评审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是否准备好。
(六)确定食宿、乘车等有关安排,在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尽量节省时间、开支。
(七)确定离开当地的时间。
六、相关的准备
(一)准备会议室。
(二)通知医院接待人员,使评审组成员直达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人手一份评审日程安排。
(四)确定陪同的领导和相关人员。
(五)安排用餐。
(六)将评审日程安排通知相关人员。
(七)评审组成员佩戴身份牌。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沟通、汇总评审工作情况。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参加人员
评审组全体成员。
四、时间
通常安排在检查结束后。
五、内容
(一)各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及细则,填写完善检查记录表及打分汇总表等。
(二)汇总评审情况,归纳发现的亮点与问题。
(三)讨论评审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评审工作反馈会

一、目的
由评审专家组按照专家分组向医院反馈评审工作总体情况,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医院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或全院职工。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会议内容
(一)专家组反馈医院评审的总体情况,包括亮点与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不反馈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及核心指标检查结果。
(二)医院院长发表意见。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天
一、上午(在会议室召开汇报会)
(准备好记录本,由组长指定一名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记录)
(一)8:30分评审汇报会准时开始。
(二)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宣布:XX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开始,介绍参加这次评审专家组成员。
(三)由评审组专家组组长介绍此次评审专家组工作基本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基本要求: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医院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工作纪律:由于时间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不要安排与检查评估无关的活动,以保证有足够的评审时间。每家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不得提前结束评审。中午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安排桌餐。
(四)由被评审医院领导介绍评审情况报告(15分钟)。
(五) 8:45-12:00 实地评审开始,评审专家组分组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六)13:30-18: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第二天
一、上午
8:30-12: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一) 13:30-16: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 16:00-17:30 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汇总分析实地评审情况。
(三) 17:30-18:30 召开评审工作反馈会议。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

一、评审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评审时间、被评审医院名称、评审专家组组成等。
二、工作成效
主要是在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针对评审标准在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报告撰写时间、评审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签字。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医药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1.1 3 1.3.1 2
1.2.1 2 ★1.3.2 6
1.2.2 3 1.3.3 2
1.2.3 3 1.4.1 3
1.2.4 3 1.4.2 3
小 计
二、 队伍建设(95分) ★2.1.1 7 2.2.1 3
2.1.2 4 2.2.2 5
2.1.3 5 2.2.3 3
2.1.4 5 2.2.4 4
2.1.5 7 2.3.1 6
2.1.6 3 2.3.2 4
2.1.7 6 2.3.3 5
2.1.8 4 2.3.4 4
2.1.9 5 2.3.5 6
2.1.10 4 2.3.6 5
小 计
三、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3.1.1 7 3.5.1 4
★3.1.2 10 3.5.2 4
3.1.3 3 3.5.3 5
3.2.1 5 3.5.4 3
3.2.2 3 3.5.5 3
3.2.3 4 3.5.6 4
3.2.4 5 3.6.1 4
3.2.5 5 3.6.2 4
3.2.6 3 3.6.3 2
★3.3.1 4 3.7 9
3.3.2 4 3.8 8
3.3.3 4 3.9.1 10
3.3.4 4 ★3.9.2 4
3.3.5 4 3.9.3 4
3.4.1 3 3.9.4 2
3.4.2 7 3.10.1 5
3.4.3 3 ★3.10.2 7
3.4.4 2 3.10.3 3
小 计
四、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4.1.1 4 4.3.5 5
4.1.2 3 4.4.1 2
4.1.3 3 4.4.2 5
4.1.4 4 4.4.3 3
4.1.5 5 4.4.4 2
4.1.6 2 4.5.1 2
4.1.7 2 4.5.2 3
4.1.8 2 4.5.3 3
4.2.1 2 4.5.4 2
4.2.2 2 4.5.5 1
4.2.3 3 4.6.1 3
4.2.4 3 4.6.2 4
4.2.5 3 4.6.3 3
★4.3.1 6 4.6.4 1
4.3.2 6 4.7.1 2
★4.3.3 6 4.7.2 2
4.3.4 5 4.7.3 1
小 计
五、中药药事管理(80分) 5.1 2 5.4 7
5.2.1 3 5.5.1 4
5.2.2 2 5.5.2 2
5.2.3 5 5.5.3 3
5.2.4 2 5.5.4 1
5.2.5 1 5.5.5 3
5.2.6 2 5.5.6 2
5.2.7 5 5.6 3
5.2.8 2 5.7.1 2
★5.3.1 3 5.7.2 1
5.3.2 3 5.8.1 2
5.3.3 3 5.8.2 3
5.3.4 2 5.8.3 3
5.3.5 5 5.8.4 2
5.3.6 2
小 计
六、中医护理(60分) 6.1.1 2 6.1.8 2
6.1.2 2 6.2.1 6
6.1.3 4 6.2.2 8
6.1.4 3 6.2.3 6
★6.1.5 3 6.3.1 5
6.1.6 2 6.3.2 10
6.1.7 2 6.3.3 5
小计
七、文化建设(60分) 7.1.1 3 7.3.2 3
7.1.2 3 7.3.3 3
7.2.1 3 7.3.4 4
7.2.2 3 7.3.5 3
7.2.3 3 7.4.1 3
7.2.4 3 ★7.4.2 20
7.3.1 6
小 计
八、“治未病”服务(55分) 8.1.1 2 8.3.2 4
8.1.2 3 8.3.3 3
★8.2.1 5 8.3.4 3
8.2.2 6 8.3.5 5
8.2.3 6 8.4.1 6
8.2.4 4 8.4.2 5
8.3.1 3
小 计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中医药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章数 内 容 应得分 实得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30分
第二章 队伍建设 95分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 165分
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 105分
第五章 中药药事管理 80分
第六章 中医护理 60分
第七章 文化建设 60分
第八章 “治未病”服务 55分
合 计 650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功能)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分数汇总表(4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1.1.1.1 1 1.1.1.3 1
1.1.1.2 1 ★1.1.2 2
小 计
二、医院服务(15分) 1.2.1.1 2 1.2.2.3 1
1.2.1.2 3 1.2.3.1 0.5
1.2.1.3 2 1.2.3.2 0.5
1.2.1.4 1 1.2.3.3 1
★1.2.2.1 1 1.2.4 1.5
1.2.2.2 1 1.2.5 0.5
小 计
三、应急管理(8分) 1.3.1 1 1.3.3.3 1
1.3.2.1 1 1.3.4 1
1.3.2.2 1 1.3.5.1 1.5
1.3.3.1 0.5 1.3.5.2 0.5
1.3.3.2 0.5
小 计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1.4.1 2 1.4.3 1
1.4.2 2 1.4.4 1
小 计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1.5.1 2 1.5.3 1
1.5.2.1 1.5 1.5.4 0.5
1.5.2.2 0.5 1.5.5 0.5
小 计
第一章应得分 4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患者安全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2.1.1 3 2.3.1 3
★2.1.2 3 2.3.2 3
2.1.3 3 2.3.3 2
2.1.4 2 2.4.1 3
★2.2.1 3 2.4.2 2
2.2.2 3
第二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医疗质量分数汇总表(19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3.1.1 2 3.1.3 4
3.1.2 2 3.1.4 2
小 计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3.2.1.1 2 3.2.3.2 2
3.2.1.2 2 3.2.4.1 3
3.2.2 2 3.2.4.2 3
3.2.3.1 1
小 计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 3.3.1.1.1 1 3.3.2.3 2
3.3.1.1.2 1 3.3.2.4.1 1
3.3.1.1.3 1 3.3.2.4.2 1
3.3.1.1.4 1 3.3.2.4.3 1
3.3.1.2.1 1 3.3.2.5 2
3.3.1.2.2 2 3.3.2.6 2
3.3.1.2.3 1 3.3.3.1.1 3
3.3.1.2.4 1 3.3.3.1.2 2
3.3.1.2.5 1 3.3.3.1.3 1
3.3.1.2.6 1 3.3.3.2.1 2
3.3.1.3 1 3.3.3.2.2 1
3.3.1.4 5 3.3.3.2.3 1
3.3.1.5 1 3.3.3.2.4 2
3.3.1.6 2 3.3.3.3.1 3
3.3.2.1.1 1 3.3.3.3.2 1
3.3.2.1.2 2 3.3.3.4.1 1
3.3.2.2.1 2 3.3.3.4.2 1
3.3.2.2.2 1 3.3.3.4.3 2
小 计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3.4.1.1.1 1 3.4.4.1 1
3.4.1.1.2 1 3.4.4.2.1 1
3.4.1.2.1 1 3.4.4.2.2 1.5
3.4.1.2.2 1 3.4.4.2.3 0.5

不分页显示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并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和《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草案)》,决议如下:
一、会议认为,国务院制定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是实现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这个宏伟目标的一个重大步骤,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行动纲领,是一个比较完备的计划。赵紫阳总理的报告和“六五”计划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是积极的、可靠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提出的主要措施是符合实际的,是有力的、可行的。实现了“六五”计划,就可以取得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就可以为第七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发展以至1990年以后10年的经济振兴创造更好的条件。会议批准赵紫阳总理《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和根据这个五年计划制定的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计划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和解决。
二、会议认为,第六个五年计划前两年的执行情况是良好的。国民经济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农业生产全面高涨,农村经济日益兴旺;轻工业生产迅速增长,重工业的服务方向和产品结构有了改进;财政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日益充裕,物价基本稳定;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会议对国务院这两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相信,在“六五”计划的后三年,只要进一步抓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工作,继续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和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三、会议号召全国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劳动者、爱国者,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战略部署,发扬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为全面地实现第六个五年计划和1983年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